时间:2022-09-11 21:05:08 | 浏览:1844
日前,福建省明溪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王土根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
王土根在担任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于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先后多次审核同意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购买赠送土特产及超标准使用高档酒水进行公务接待活动,费用合计156624元。2018年9月,明溪县纪委给予王土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项。
2.明溪县枫溪乡熊地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华北违规接待、购买烟酒问题。
黄华北在担任明溪县枫溪乡熊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分别于2014年5月30日、2015年3月3日通过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合计39880元用于违规接待及购买烟酒支出。2018年7月,枫溪乡纪委给予黄华北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项。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体现廉洁过节的“头雁效应”。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好廉洁提醒,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遏制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监督实效。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实践“五抓五重”要求,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打好节日期间监督工作“组合拳”,严肃执纪问责,落实“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监督不断释放坚决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