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0 17:01:51 | 浏览:467
元肺炎应指〔2022〕26号
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
为应对当前境内外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减少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引发的人员聚集性感染风险,根据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明肺炎应指〔2022〕3号)精神,结合三元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22年三元区清明祭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活动。三元区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停所有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等祭拜场所现场祭扫活动。各乡镇(街道)可延后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活动。
二、落实属地防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要切实加强入(返)元人员健康筛查,严格落实精准防控措施。要落实好辖区内殡葬服务场所祭扫人员进出管控工作,在各上山路口设立疫情防控及防火宣传服务站,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进山扫墓”公示牌,做好疫情防控和防火安全等宣传教育以及祭扫人员的劝返工作,严禁群众到山头、林地、墓地使用明火、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现代文明祭扫理念,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规定,并运用网络、短信、微信等多种宣传渠道广而告之,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鼓励群众用网络祭扫、居家追思、栽花种树等方式怀念逝者,自觉将实地实物祭扫转变为注重节日文化内涵的缅怀方式,推动传统丧葬礼俗改革,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清明期间,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值班值守和工作情况反馈,民政部门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认真执行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区民政局联络人:陈长城,联系电话:822259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元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
(来源: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